根据行署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印发盟本级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现公示兴安盟科协关于2016年度部门决算。
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科学技术协会2016年度决算相关说明
第一部分 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科学技术协会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对盟直属自然科学学会(协会、研究会)进行领导、管理;对旗县市科协工作进行指导。开展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促进学科发展,推动自主创新。组织科学技术工作者为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全面提升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作贡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捍卫科学尊严,推广先进技术,开展青少年科学技术教育活动,提高全民科学素质。反映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维护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合法权益。推动建立和完善科学研究诚信监督机制,促进科学道德建设和学风建设。组织科学技术工作者参与国家科学技术政策、法规制定和国家事务的政治协商、科学决策、民主监督工作。表彰奖励优秀科学技术工作者,举荐科学技术人才。开展科学论证、咨询服务,提出政策建议,促进科学技术成果的转化;接受委托承担项目评估、成果鉴定,参与技术标准制定、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认证等任务。开展民间国际科学技术交流活动,促进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发展同国外的科学技术团体和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友好交往。开展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兴办符合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宗旨的社会公益性事业。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兴安盟科学技术协会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情况如下:
单位情况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1 |
兴安盟科学技术协会 |
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 |
兴安盟科学技术协会,在编在岗7人,其中6人为群团事业编制,1人为工勤编制,退休11人。
第二部分 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科学技术协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6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收入 |
||||
项目 |
年初预算数 |
调整预算数 |
增减数 |
变动原因 |
财政拨款收入 |
1,841,655.00 |
1,893,595.09 |
51,940.09 |
工资改革津补贴标准提高工资提高新增项目拨款 |
支出 |
||||
项目 |
年初预算数 |
调整预算数 |
增减数 |
变动原因 |
科学技术支出 |
1,082,711.00 |
1,113,976.97 |
31,265.97
|
工资改革津补贴标准提高工资提高新增项目拨款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695,220.00 |
750,006.40 |
54,786.40 |
工资改革津补贴标准提高工资提高 |
住房保障支出 |
63,724.00 |
60,629.00 |
-3,095.00 |
本年退休1人 |
二、关于2016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232.6万元,支出总计232.6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收入增加(减少)-32.12万元,增长(下降)-12.1%;支出增加(减少)-32.12万元,增长(下降)-12.1%。主要原因:单位项目有所减少。
(二)关于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合计189.3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9.35万元,占100%;其他收入0.01万元,占0%。
(三)关于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192.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1.12万元,占88.9%;项目支出21.34万元,占11.1%。
(四)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32.58万元,支出总计232.58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收入增加(减少)-32.13万元,增长(下降)-12.1%;支出增加(减少)-32.13万元,增长(下降)-12.1%。主要原因:单位项目有所减少。
(五)关于201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92.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1.11万元,占88.9%;项目支出21.34万元,占11.1%。
(六)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1.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2.6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35,524.00元、津贴补贴290,715.00元、奖金17,783.00元、社会保障缴费15,755.84元、绩效工资26,544.00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28,656.00元、奖励金800.00元、事业单位离退休750,006.40元、住房公积金60,629.00、元,较上年增加(减少)6.68万元,主要原因是:全盟工资调整;公用经费18.4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9,292.00元、印刷费3,600.00元、手续费515.00元、水费2,940.00元、电费1,106.28元、邮电费4,805.56元、差旅费49,817.50元、维修(护)费20,000.00元、公务接待费3,800.00元、劳务费300.00元、工会经费6,2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701.56元、其他交通费用27,900.00元、办公设备购置21,800.00元,较上年增加(减少)8.9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新增人员购置办公设备,外出开会培训调研较多。
(七)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7.4万元,支出决算为3.45万元,完成预算的4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07万元,完成预算的43.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3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一是由于我单位今年外出布置、检查工作减少,所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有所减少。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3.4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7万元,占89%;公务接待费支出0.38万元,占11%。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07万元,用于车辆保险、燃油、维修、过桥费,车均运维费0.8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1.11万元,主要原因是响应中央八项规定缩减“三公经费”
支出,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38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38万元,接待9批次,共接待36人次。主要用于自治区参会人员。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46万元,比2015年增加(减少)8.9万元,增长(降低)93.1%。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车辆经费减少,减少不必要的办公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比2015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比2015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比2015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比2015年增加(减少)1辆,主要原因是:因工作需要购置办公设备,调入公务用车。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年尚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谷佳鑫 联系电话:0482-8414533